小杰 发表于 2010-10-14 16:05:22

莽撞打人一棍 涡阳县陈大镇男子赔偿十二万

亲戚之间本应和睦相处,发生纠纷应互谅互让。谢某却在与其妹夫发生矛盾纠纷时不能冷静对待,大打出手,鲁莽一棍将妹夫的朋友头部打伤。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案发后,谢某与其妹夫陈某自愿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谢某赔偿陈某经济损失121000元,并履行完毕。

  2010年2月11日晚八时许,家住涡阳县陈大镇于黑楼自然村村民的于某,因琐事与其妹夫陈某发生矛盾,继而发生厮打。随后,于某打电话请其姐夫谢某开车把陈某送回家。谢某赶到现场后对于某、陈某进行劝解。劝解中由于谢某与陈某话不投机,发生争执,被在场的人劝开。事情平息后,陈某打电话叫其朋友李某开车接其回家。当晚九时许,李某带人开车来到于某家接陈某。因于某家人误认为,是陈某找人来闹事。于某家人便与陈某再次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谢某见状便从地上拿一木棍将李某的头部打伤。经涡阳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的伤属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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