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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淝河镇杀人沉井案告破 三人被判死缓,一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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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 发表于 2011-1-14 09: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源:安徽商报

  亳州市谯城区淝河镇凡桥行政村几个村民因对一位村民存积怨,竟共谋将其杀死,几个残忍的村民将对方杀死后又将尸体拖到河南的一处机井抛尸,十年间,这起案件一直成为河南郸城县警方的悬案,直到2008年10月,案发十年后当地警方终于锁定了四名残忍的凶手。近日,这起案件在亳州中院一审宣判,三人被判死缓,一人无期徒刑。

  1998年10月25日10时许,河南省郸城县白马镇杨庄行政村村民赵某向郸城县公安局报案称,在其村南一机井内发现一具尸体。郸城县公安局接报后遂派员赶到现场,通过调查访问、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发现死者系安徽省亳州市淝河镇凡桥行政村王天庄村民王振峰。

  经郸城县公安局侦查,在2008年10月,发现亳州市谯城区淝河镇凡桥行政村的王标、王士明、王连海、王坤和凡中廷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2009年9月8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标、凡中廷等抓获归案,经讯问,王标、凡中廷供述了伙同王士明、王连海、王坤等于十年前杀害被害人王振峰的事实经过。 2009年10月10日,郸城县公安局将此案移交亳州市谯城分局公安局刑警大队。2009年10月26日,王士明主动到亳州市谯城分局投案,案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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