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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私刻的公章伪造“卖房协议”,亳州一男子非法获利63万元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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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小生 发表于 2013-8-1 09: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拿私刻的公章伪造“卖房协议”,私自将开发商的住房卖给别人,小区物业张某(化名)在刚出狱一年之后又因涉嫌诈骗将自己“送回”了牢房。

  犯罪嫌疑人张某在2006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2011年减刑一年后出狱,在某物业公司担任法人代表。看着这么多的房屋,张某动起了偷卖房屋换取钱财的念头,并在该小区门口张贴了卖房子的广告。被害人王某、孙某(均为化名)正是看到了这则广告,才与张某进行了联系。

  张某在复印社打印了两张卖房协议,私刻了该小区置业公司的公章,并伪造了该公司老板的签名。王某在拿到卖房协议后给了张某30万现金。后张某又用同样的手法,从孙某处获取现金33万元,并协议等孙某拿到房子钥匙后再支付5000元。至此,张某共获得现金63万元。

  王某拿到“卖房协议”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引起了开发商的注意,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此时前来看房的孙某所拿的“卖房协议”也被小区置业公司的会计认定是伪造的并报了警。日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谯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 张军 金阳)-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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