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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一审死刑,赔偿死者家属称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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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w 发表于 2011-4-26 17: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网
 
  核心提示: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死者张妙的丈夫表示对判决不是很满意,4.5万的赔偿太少,可能考虑上诉增加赔偿。

  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本报记者第一时间就判决结果电话采访了死者张妙的丈夫王辉。

对判决结果不满意

  22日下午15时许,记者拨通了张妙丈夫王辉的电话。

  已经知道判决结果的王辉似乎并没有释然,他说对判决结果并不是很满意。

  王辉说,在审判现场,药家鑫的父母一直没有出现。而药家鑫自始至终一直表现冷淡,“就是听到宣判结果,他也面无表情。”说到这里,王辉更是情绪激动地说,“我真恨不得上去揍他。”

不给药家鑫任何机会

  之前有网友留言,称药家鑫在学校表现很好,还利用业余时间代课挣学费。部分网友也表示很同情药家鑫,希望可以给他一个机会,从轻判决。

  对此,王辉态度坚决,表示不可能,“我坚决要求判他死刑,而且要立即执行。”王辉说,自己这样坚决并不完全是想一命偿一命,“他(药家鑫)歧视农民,我这样做是为了给广大农民、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担心儿子未来生活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很多人都松了一口气。但更多人担心的是张妙两岁半的儿子以后如何生活,这也正是王辉所担心的。

  提到儿子,王辉的声音有些哽咽,他说孩子一直吵着要找妈妈。更让王辉难过的是,仅仅两岁半的儿子有一天突然问他:“妈妈是不是让别人杀了?”

  王辉说,自己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担心对孩子幼小的心灵产生影响,“孩子太小,他妈妈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

要把网友捐款给儿子

  一审判决要求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王辉表示,这些赔偿金远远不够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当问到是否会上诉要求增加赔偿额度时,王辉说“以后会考虑(上诉)”。

  有网友在微博上公开表示要为张妙的儿子捐款。对此,王辉表示,如果有捐款自己会接受,所得赔偿金和捐款都会拿来供儿子读书,给儿子盖房子,“要给儿子盖个农村的房子”。

各方说法

药家鑫律师:应保障药家鑫辩护权


  一审结果出来之后,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刚在微博上与网友进行交流。他表示,自己会为药家鑫辩护是在履行律师的职责,“就像医生不能拒绝病人,辩护律师也不能拒绝被告人。”

  路刚表示,被告人(药家鑫)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有公正的判决。但是,被告人在法院依法判决以前,其只是涉嫌犯罪,其是否罪大恶极,应当由判决来进行认定。为了保证公正的判决,法律赋予了被告人辩护权。(自己作为)辩护人应当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从轻的辩护意见。

  路刚表示,“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并不是就肯定被告人的行为,对此行为我也气愤、遗憾;对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家属也极其同情。但问题是不管被告人犯什么样的罪,他的辩护权应当得到保障。”

网友声音:药家鑫应该获死刑

  药家鑫一审结果出来后,各论坛网站反响强烈,截至昨日19时13分,微博共有571249条微博参与药家鑫一案的讨论。大部分网友支持判决结果。当然,有的网友认为,死刑伤害的是两个家庭。

  有网友表示,药家鑫确实应该判死刑。不过,他卑劣和凶残的人格,把自己21岁才开始的美好生命断送了,世界上多了两个伤透心的母亲和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

  不过也有网友坚持认为,应该给药家鑫一个机会。

  也有网友称,目前很多国家废除死刑,其主要原因就是给罪犯留条命,可以来赔偿受害者家属!这对受害者家属来说,比处死罪犯而快意一时有价值多了!可以说,处死一个杀人犯,没有人会由此得到好处,包括受害者家属和整个社会。建立犯罪分子终身强制性赔偿机制,才是对受害者家属真正负责。

药家鑫母校:坚决拥护法院判决

  22日,西安音乐学院在其学校网站上发表名为《我院师生坚决拥护法院对药家鑫案的公正判决》的文章。

  文章称,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作出公开宣判,判处故意杀人犯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院师生员工坚决拥护和尊重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作出的公正判决。”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西安音乐学院宣传部,但截至昨日21时30分,宣传部的电话一直都未接通。

  此后,记者电话采访了西安音乐学院的丁姓同学。他说,“大家表现得一直很淡定,没有太大情绪”。

  丁姓同学说,药家鑫出了这样的事,作为校友自己很难受,因为药家鑫在学校表现一直不错,“但是法律是公正的,他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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