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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防工程禁止非法使用,百万“鼠族”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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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生 发表于 2011-5-31 09: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北京百万“鼠族”遭遇“大清扫”

“鼠族”,网络用语,指大城市中租住在地下室的低收入人群。


《中国经济周刊》实习记者 李妍|北京报道

  5月17日上午9点,在北京一家广告公司上班的小沈,刚到公司就接到了房东陈芳(化名)的电话。“给你半天时间把地下室的租户都清走,中午我去拆床,下午就有人来检查了,罚款你们平摊!”小沈还没来得及说一声“喂”,电话就挂断了。

  来不及仔细琢磨,小沈赶紧一边向公司请假,一边给租户们打电话,让她们迅速“回家”。

  23岁的陕西女孩小沈,在北京东三环附近国贸的一家广告公司担任摄影助理,月收入1800元。为了上班方便,更为了经济实惠,小沈在离公司不太远的双井垂杨柳社区租住了一间不足20平米的地下室,月租金800元。为了减轻负担,小沈又在网上找了七位女孩合租,共同分摊房租,每人每月100元。在这些室友眼中,小沈就是她们的“小房东”。

  9点半,小沈刚走到所租地下室的住宅楼门口,就看到混乱不堪的场面:有人在大声吵架,不时伴有肢体冲突;孩子在歇斯底里地哭闹;有人在慌乱地搬家具,还有人在卸床,狭窄的楼门口已经被堵得严严实实。

  房东陈芳看到呆住的小沈,怒气冲冲地吼道:“赶紧搬!昨天市政府出台‘禁令’了,地下室不让住人,等着罚款啊!”

  和小沈一起租住在地下室的舍友们也陆续赶了回来,开始到处找纸箱子,收拾东西。小沈直接把铺盖卷了起来塞进纸箱,搬到了楼门口,然后愣住:“搬到哪儿去呢?”

突如其来的“禁令”

  陈芳所说的“禁令”,是指5月16日由北京市法制办公布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第二天一早,这份“禁令”就被垂杨柳社区居委会打印出来,贴在了各个楼门口;同时,出租地下室的业主相继接到了居委会的电话,要求“迅速清理地下室,上报进展,并准备迎接检查”。

  据北京市民防局相关人士介绍,北京的地下空间,即公众所谓的“地下室”可大致分为三类:由民防部门管理的人防工程,由住建部门管理的普通地下室(即地下储藏空间)和地下室;其中,前两类是不得用来居住的。

  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市非居住用途的普通地下室将被禁止出租,开办旅店、幼儿园、医院等。否则,“由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具备居住条件的地下室“设置宿舍的,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且不得设置上下床。还应该配备有效的防灭病媒生物设施、消毒设施和垃圾、废弃物的存放专用设施。如果地下空间容纳的人员超过核定人数,相关部门将对地下空间的使用者处以3万元罚款。”

  “这个楼的地下室是人防工程,不让住人的,更何况我们还是上下床。”小沈无奈地说。不过,小沈指着“禁令”说:“但是,这不是‘征求意见稿’吗?能马上实施,开始强拆、罚款吗?”

  北京市民防局工程管理处处长周响平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该文件“只是在征求意见,并没有开始实施,正式的治理方案还没有公布,所以现阶段不存在罚款的问题”。

  根据北京市民防局官网通报,4月29日,北京市民防局就已经召开了人防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大会,会议要求“严格实行责任制,层层抓好综合整治和打非治违责任的落实,坚决取缔非法使用人防工程的行为”。

  北京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目前,有关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已经列入市政府2011年立法计划。”因此,“‘禁令’是肯定要实施的,只是时间问题。”

水火不容的地上、地下住户

  “我们就是这个城市的地老鼠,人人喊打。”小沈一边收拾行李一边说。

  “还不是居委会借机‘清理门户’,他们早就想撵我们走了。”房东陈芳告诉记者,这栋八层的住宅楼里大概有“住户”两百多人,而两层地下室里就住了近两百人的“散户”,“经常闹矛盾,水火不容。”

  该小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自从来了这些散户,小区就鸡犬不宁。”据介绍,2009年,负责该小区地下空间的物业公司做起了出租买卖,引进了大量“地下散户”,“自从他们住进来,每两三个月就有‘住户’被盗,我们每个楼都有门禁的,肯定是内贼,大家都怀疑是‘散户’干的。”

  “你有证据吗?没有证据不能乱说话!”陈芳告诉记者,住户们经常叫散户“小偷”,引发了散户的强烈抵触情绪。

  “你看看,这些人在楼门口支了桌子吃饭,地上都是垃圾,还有孩子在这儿随地大小便,他们还经常打架吵架,声音大得整栋楼都能听到。”居委会负责人指向楼门口的公共健身器材,“他们在上面晾衣服,晾尿布,人家还怎么锻炼?”“他们严重影响小区的治安和卫生,严重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早就应该清理出去。”

  走进小沈租住的这间地下室,因为没有任何通风透光的窗口,所以大白天也要开灯,不足20平米的空间摆放了四张上下床,两张破烂不堪的桌子和一个掉了门的衣柜,满屋子都堆满了杂物,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

  每张床上还有个简易书桌,摆放着女孩们的化妆品和杂志。“有时候半夜翻个身,书桌就掉下去了。”住在上床的小方说。

  公用的两张桌子上摆满了菜板、电磁炉、电饭煲等炊具,旁边挂着的布袋子里装着碗筷。小沈说,由于没有窗户,炒个菜都满屋子油烟味,第二天要先洗个澡才去上班。

  这一层共有10间地下室,住了六七十人,可是只有一个卫生间,仅有的五个便池也就不分男女。“反正有木板隔着,就这条件了。”紧挨着便池有一个长长的洗手台。“在这儿洗漱、洗衣服,男的都在这儿洗澡。”

  不过,小沈依然为能租到这个房子而感到自豪,她说:“很多地下室都是顶上漏水,底下渗水,这么干净还暖和的已经不好找了。”

近百万人住在“不能住人”的地下空间

  据北京市民防局统计,像小沈这样居住在北京人防工程中的流动人口有15万左右。而北京市住建委200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北京1.7万套普通地下室中,还居住着近80万人口。这意味着,在北京的地下空间中,居住着近百万即将被清理的人口。

  百万“地下居民”中,有来京找工作的大学生,有进京务工的“农民工”,有寻医问药的“病患家庭”。“住在这里的都是穷人,所以一旦被赶出去就无家可归。”小沈很难过。

  同时,小沈也承认,地下室确实存在诸多隐患。“这里又潮又湿,一个人生病,几十个人都被传染,到了冬天,几乎所有人都在感冒。”而且,流动人口大量聚集也导致了安全隐患。“我们都不在房间里放现金和值钱的东西,我的电脑和相机都在办公室,这儿经常被偷。”小沈曾多次发现半夜有人撬她们房间的插销,她特别害怕。“好在我们人多,不会出什么事儿。”

  最让小沈担忧的是随时可能遭遇火灾。“每个月都会跳闸,因为太多大功率电器了,我们的电线和插线板都是自己连接的,有时候都跳火花。冬天的时候最危险,去年隔壁就着火了,电热毯没有关,好在及时发现了。”

  北京市民防局工程管理处处长周响平表示,一些地下空间的经营者过分追求利益,擅自改变地下空间的结构用途,人均居住面积达不到要求的4平米,还有一些居住者违规使用电器,火患频现,安全堪忧。“这么多的人挤占在狭小的空间内,其自身安全以及所在建筑物的整体安全都令人担忧。”

  4月25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一辆电动三轮车因出现电气故障引起了火灾,原本可以控制的灾情却因为周围违章建筑过多而导致灾情逐渐扩大、恶化,致使17人死亡,25人受伤。为此,4月26日至5月31日,北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攻坚整治“亮剑”行动,地下空间再次成为整治重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出租房屋被查封。

  一度暂缓的清理行动

  据了解,2010年底住建部就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宣布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紧接着,北京市民防局局长王永新公开表示:“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将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对人防工程中的散居户进行清退。”

  其实,早在2010年12月底,作为北京市人防工程集中清理的试点,朝阳区百余名地下人防工程的承租商就陆续收到《公用人防工程停止使用通知书》。

  “登记面积、居住人数、居住情况、经营者资料等,朝阳区还通知地下室经营人员开会,要求我们一个月内清空,1月20日大检查,再不清干净就停水停电,还要罚款。”经营了六间地下室的陈芳告诉记者。

  这个消息让很多人都无法接受,因为在宣布清理的同时,相关部门并没有拿出配套的补偿和疏散方案。

  “清空的损失谁赔偿?我投资的六个地下室里租约最短的也还有三年呢!”以陈芳为例,她所拥有的六间地下室中,一间是自有住宅配送的,一间是租赁的单位公共用房,两间是从户主那儿“二手承租”的,还有两间是从“二手承租人”手中再次承租的,拥有时间从四年到几十年不等。

  小沈也是利益牵涉方,她已经交了这间地下室一年的房租,同住的七个人每月给她交租金。“现在搬出来,钱怎么算?”小沈说。

  七位“散户”也觉得自己很吃亏。“我们跟小沈签了半年的合同,钱都一把算清了,突然搬出来算怎么回事?”

  更让人担忧的是,大量“地下住户”被突然清理出来,却没有任何安置和疏散方案。“一个月内搬家,我们去哪儿?”小沈说。

  据陈芳介绍,在会后第二天,房东们和“地下住户”就通过QQ、电话和口耳相传的方式召集大家到朝阳公园聚集,商讨对策。“当时去了五六百人,还有人组织大家按手印,去信访。”

  后来,“据信访的人说,政府给出了‘暂缓清理行动’的答复,轰轰烈烈的‘清退行动’也就悄无声息地结束了。”陈芳告诉记者。

  记者致电朝阳区民防局,陈芳的说法得到了接线人员的证实,他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清理行动确实因为群众反应激烈而暂缓了,我们在等待统一部署,民防局目前主要是调查摸底,以及风险评估。”

新一轮“大清扫”

  在今年北京市各区县两会上,被“暂缓”的“清退行动”重新成为关注的焦点,尤其是拥有大量社区地下空间的东城、西城、朝阳和丰台等区政府态度非常积极。

  丰台区副区长李昌安曾表示,丰台区拥有的地下空间面积总计605万平方米,为了把这笔资源利用起来,丰台区将投入2.4亿元资金用于地下空间的清理。“2.4亿元将主要用于腾空后地下空间的规范和装修、安置搬迁人员、合同补偿等,而清理后的地下空间将交给各个社区作为社区公益活动的空间,以及设置地下停车场,用于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李昌安说,“丰台区的地下空间将做到基本不住人。”

  朝阳区相关部门也表示:“在清理地下空间的过程中,对不符合治安和消防规定的群租房坚决予以拆除。”

  东城区城管委主任谢申则表示,东城区将对地下人防设施进行清理,并将“挤”出的空间用于地下停车场。

  西城区则表示,人防工程地下室数量仍在统计中,初步方案还未经最终批复,春节后将专门研讨此项工作。同时,西城区提出未来五年疏解10万人的人口调控目标。

  可是,对于房东们和“地下住户”最关心的经济赔偿问题,朝阳区民防局的相关人员解释说,只有对合法经营的承租人,才会予以赔偿。“‘人防工程’本来就不让住人的。”而且,即使是“合法承租”,赔偿金额仍是悬案。“这需要政府进行评估,等北京市统一的标准出台后才能确定。”至于散租户,朝阳区民防局目前并没有安置方案,因为“这不是民防局一个部门能够负责的”。

  同时,他也提到清退地下人防工程“确实比较麻烦”,因为“地下居住者撤离后的安置情况还没有配套措施,运用行政手段关停会引发矛盾”。另一方面,“经济赔偿数额很惊人。公用人防工程租赁一般在5年左右,单位人防工程租赁期可能更长,未到期清退会牵涉巨额补偿。”

  上午11点,小沈陆陆续续把行李搬运出居住了两年的地下室,然后坐在一堆行李中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地下空间类别

  北京的地下空间可大致分为人防工程、普通地下室和地下室三种。简单的辨别方法是,人防工程是为了战时安全掩蔽所建,因此是没有任何通风透光设施的,也不允许居住和堆放杂物。普通地下室是指与住宅楼配套的地下储藏空间。而地下室是指半地下形式的地下空间,具有通风透光设施和保暖、燃火等条件,可用于居住的。

人防工程出租:从鼓励到治理

  从上世纪80年代起,北京结合地面建筑修建了大量的地下人防工程,既用于战时防空的需要,又考虑到平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具有平战双重功能。但很多地下人防工程都因缺少专项基金维护和专人管理而日渐破败。

  为了改变地下人防工程这种脏乱差的状况,上世纪90年代,政府部门提出“以用促管,以洞养洞”的方针,鼓励使用人防工程,并收取一定使用费。当时的承租人开始利用人防工程开办地下旅馆,但数量并不多。

  上世纪90年代末,随着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地下空间被利用起来。在2002年5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到2004年,北京形成了人防工程出租的高峰,并逐年递增。2004年11月,北京市发布规定,利用地下空间从事旅店、设置宿舍,以及作为其他居住场所的,必须遵守治安、消防、卫生等法规,不得擅自改变空间结构,所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等。

  2005年1月1日,该政策正式开始实施,但地下空间管理混乱的状况并未因此完全改变。随着地下居住人口的不断增多,地下居住者和小区居民的矛盾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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