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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土地问责73人受处,被指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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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西郊 发表于 2011-7-8 14: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本报讯 昨天下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共同召开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处理了有关地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给予44名地方政府负责人、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表示,2009年度的卫片执法检查首次覆盖到全国2859个县,并首次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进行了责任追究,实现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方式的转折和提升。

乱占耕地现象突出

  首次问责是依据2009年度的卫星图片执法检查结果展开的。昨天的会议上,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通报了责任追究情况。全国共有2个设区市、29个县(市、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共计44人受到纪律处分。

  郝明金说,追究地方政府责任有两类情形。一类是有关地方一般性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宗数多、面积大,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达到15%以上,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另一类是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搞房地产开发,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乱上“两高”项目等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情况。

69个地方责令检查

  同时,2个设区市、26个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共计29人受到纪律处分。

  郝明金说,这些地方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专职主管部门,不同程度存在不及时制止和报告,不及时立案查处,不依法作出处理等监管不力的问题。对当地违法占用耕地,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负有直接责任。

  此外,5个设区市政府的分管负责人,14个县(市区)政府的19位负责人受到组织处理。还责令69个市、县政府向上一级政府作检查。

焦点

1 问责集中三四线城市


  记者注意到,昨天公布的问责结果中,涉及的地方官员,大都是三、四线的城市及城区。如山西大同副市长郝月生、辽宁庄河时任副市长赵兴基、浙江上虞市长丁如兴、安徽巢湖时任市长宋国权、广东阳春市长林进球等。

  此外还包括,山西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湖北襄阳樊城区时任区长项晓峰、广西苍梧副县长覃汝胜、云南师宗时任副县长海建才等官员。

  除此之外,并没有涉及京、沪、广、深等一线城市,也没有出现省会城市。

2 最重处罚为降级处分

  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被问责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处分。

  被问责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可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昨天公布的问责官员名单中,最重的处罚为降级处分,大部分则为记过、记大过、警告等处分,还没有出现撤职或开除的处分。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这次问责做到了精准问责、合情合理、让被问责对象心服口服。


追问

为何问责长达半年之久?


  从去年底约谈12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始,第一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在半年后才公布。为何时间如此之久?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表示,首次问责是依据2009年度的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展开的,全国2859个县的海量数据要一一核对。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都有各自不同的工作内容,国土资源部对违法的事实进行认定,监察部根据国土资源部审核认定的违法事实,对责任追究的意见进行审核。

  李建勤指着办公桌上已经整理成册、一尺多高的资料表示,对数据、违法事实要进行一遍遍的审核、认定,用的时间自然不会少。第一步,国土部自下而上对违法事实做进一步的调查、认定,把事实搞准;第二步,今年5月国土部和监察部对纳入问责的这些市县按照要求,一个个听取各省的情况汇报,之后地方根据审核意见提交举证的资料,对有些问题再重新进行认定。

前瞻

第二次土地问责拉开序幕


  国土部部长年底将约谈违法较重地区负责人

  去年,国土部、监察部、人社部联合启动土地问责。在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曾出现了是否会“爽约”的质疑。昨天的问责结果用事实说明,问责并未“爽约”。同时,第二次土地违法的问责也拉开了序幕。

土地问责被疑“爽约”

  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去年6月,国土部公布了问责时间表。作为中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国覆盖的第一年,将根据检查结果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实施问责。但此后半年里,约谈和问责并没有如期到来,土地问责也曾一度被质疑要“爽约”。

  去年12月16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京约谈违法用地较为严重的12个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首次土地问责也在当天正式启动,质疑声戛然而止。但此后的一段时间内,问责结果迟迟不出让各界又在质疑首次土地问责是否会不了了之。

  昨天,首次土地问责结果的公布,正面回应了这些质疑。

土地问责机制常态化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昨天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表示,两个部委做到实事求是,依法依规。“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首次实施问责,定了,我们就要往前推进。公布结果,用事实说明没有爽约;第二,公布了结果,大家会看到确实是动真格的。”

  在昨天的会议上,两部委表示还将继续“动真格”会议部署了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二次土地问责也拉开了序幕。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今年底约谈违法严重的地方政府负责人,继续实施责任追究。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昨天说,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发生违法用地2.3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3.6万亩,其中耕地5.1万亩。东部、中部地区发现违法用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12.5%和1.2%。而西部地区发现违法用地面积,同比上升50.6%。全国土地管理和执法形势总体向好,但西部地区出现违法用地反弹。

  目前,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的执法检查正在各地开展。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部署,今年7月31日之前,各地要初步向国土资源部上报数据,9月底之前要完成相关的验收工作,正式上报结果。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还要求,严格规范地开展责任追究,建立常态化的土地违法责任追究机制。

  2个设区市、29个县(市、区)政府44名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受纪律处分

山西大同副市长郝月生

山西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

山西大同县副县长苑在雨

山西山阴县副县长段国强

山西垣曲县副县长刘社院

辽宁庄河时任副市长赵兴基

辽宁丹东振安区区长于春明

辽宁丹东振安区时任副区长张连

辽宁阜新太平区区长赖化平

辽宁阜新太平区时任副区长李秀林

辽宁北票时任市长肖森

辽宁北票副市长嵇景存

吉林桦甸副市长李荫鹏

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区长邱士林

浙江上虞市长丁如兴

浙江上虞市副市长赵如浪

浙江临海市时任市长李志坚

浙江临海市时任副市长陈才杰

浙江三门县副县长陈彩明

安徽省巢湖市时任市长宋国权

安徽巢湖时任分管副市长洪晓建

安徽庐江县时任常务副县长季传舜

安徽含山县副县长窦念华

安徽无为县时任副县长方永东

安徽五河县县长周学保

安徽五河县时任副县长王家渠

江西九江庐山区区长钟好立

江西九江庐山区副区长王风雷

江西修水县县委常委钟有林

江西鄱阳县时任县长邵小亭

江西鄱阳县副县长徐志勇

河南平顶山新华区副区长李会良

湖北襄阳樊城区时任区长项晓峰

湖北襄阳樊城区副区长周保汉

湖南泸溪县时任副县长余庆友

广东阳春市长林进球

广东阳春市时任副市长陈雄枢

广西苍梧县副县长覃汝胜

广西防城港港口区区长梁宗勇

广西防城港港口区副区长黄建国

广西都安县副县长罗生华

云南师宗县时任副县长海建才

云南镇康县常务副县长宋正垠

陕西省府谷县副县长吴占林

土地问责尚需制度补充 不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单士兵 (微博)

单士兵

  问责,是悬在各地官员头上的一把利剑。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启动的土地问责曾在去年一度被质疑要爽约,直到去年12月16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和12个市县政府一把手面对面进行约谈,问责正式启动。到了今年7月7日,土地问责结果终于公布了,一批市县政府负责人将因违法违规用地被追究责任。

  首次土地问责向公众传递出一个信号,问责不是虎头蛇尾,而是动真格的。不难想象,随着这把问责之剑挥斩下来,震慑力也会辐射开来,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权力形成某种约束。但这并不意味着,首次土地问责就没有需要完善提升的地方。事实上,不论是此次土地问责的对象,还是问责的力度,都还存在着特定的局限性。

  仅仅把问责对象停留在少数地区的市县政府负责人层面,而未能向更高层级的权力延伸;仅仅将问责力度停留在行政问责层面,而没有对违法违规使用土地者加以法律问责,这些都是首次土地问责的重大遗憾。道理很简单,一方面,在违法违规使用土地现象背后,就是一条依附在土地之上的各种利益链条。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对GDP政绩的过度崇拜,意味着这条利益链上拴着的失范权力,也绝不会简单停留在少数地区,甚至也不可能只局限于市县级领导的层级;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违法使用土地导致拆迁悲剧,由此造成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也应该让相关权力接受法律问责。

  然而,这些内容在首次土地问责中却是缺失的,这自然无法满足民意期待。从这个意义看,我们更愿意将这个首次土地问责的结果视为一个开始,而不是结束。接下来,土地问责仍然是一件任重道远的大事。对于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相关部门来说,将土地问责真正纳入制度化流程,通过明确考核来确立问责对象,让整个问责过程满足程序正义的要求,并且积极与司法问责进行接轨,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实际就要求必须充分吸取首次土地问责的相关教训。回过头来看,首次土地问责尽管当初被高调宣传,引起公众强烈期待,但后来却又因长久冷漠被质疑会爽约。民意汹汹之下,才有权力迟迟回应,这期间公众始终处于猜测与怀疑的状态,这也严重损害到相关权力的公信力。现在要借鉴首次土地问责的教训,就必须建立问责信息及时公示披露机制,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土地问责也只有真正走向公开,才能真正还原公平与正义。

  更重要的是,在土地问责过程中,绝对不能掉进“打苍蝇不打老虎”的泥潭,而是要顺着土地问题背后的利益链,来真正斩断既得利益者的权力之手。不难想象,随着土地问责更加深入,这项行动势必会遭遇相关权力与既得利益主体的“抱团”抵抗。但是,如果连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家部委联手合力挥出的利剑,都无法斩断那些掠夺民生利益的罪恶之手,那么,又如何让土地使用真正实现还利于民、还权于民呢?那样的话,土地违法违规使用也必然会陷入更深的泥潭,也让民意降至冰点。

  因此,土地问责接下来最需要的,不只是相关配套制度,更多的还是政府决心,也只有在现代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下,对违法违规使用土地的权力进行更加及时有效的严罚,才不会让这片土地变成养肥既得利益者的乐园。(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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