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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建立法官与律师管理工作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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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小生 发表于 2014-4-2 15: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为深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日前,安徽省亳州市司法局积极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出台工作意见,建立法官与律师管理工作协作机制。

  意见明确,亳州市司法局、市中院联合成立法官与律师管理工作协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中院院长、市司法局局长担任,双方还分别明确相关工作负责人、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意见要求,一是建立法官与律师联席会议制度。市司法局、市中院每年联合组织召开1-2次法官、律师座谈会,交流工作、分析形势、解决问题,必要时经双方协商可随时召开。二是建立工作信息互通制度。市中院重点向市司法局通报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违规违纪情况等4个方面的信息,市司法局重点向市中法院通报律师行业奖惩情况等4个方面的信息。三是县区司法局、法院比照建立相应工作协作机制,对工作交流协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及时整改解决,形成法官与律师管理工作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来源:安徽司法行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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