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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病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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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z 发表于 2015-6-8 09: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从本月开始,市属企业病亡职工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由每人每月385元提高调整为432元。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市本级本月可兑现到位,县区正在进行中。

  据介绍,按照安徽省人社厅《关于病亡职工遗属抚恤待遇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病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为1至3人的,不分居住地,抚恤金均按病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今后随病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

  本次调整供养直系亲属抚恤待遇所需资金,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纳入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此前,市属企业病亡职工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为每人每月385元,从本月调整后,每人每月将增加47元。

  据了解,符合领取抚恤待遇的条件为:企业参保职工病亡时,其家庭成员中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能力,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可列为供养对象。(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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