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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起至明年1月底,亳州市将开展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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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z 发表于 2015-10-22 09: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自今年10月20日起至明年1月底,亳州市将开展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工作。

  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清理到位、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的思路,亳州市将通过依法整治户外广告设施,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高户外广告的档次,实现市容市貌整洁美化,城市品位显著提升。

  记者了解到,此次活动的整治范围为城市规划区,重点是市中心城区、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两侧所有未经合法审批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虽经审批但已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告技术设置规范的各类广告设施。对经市政府同意设置或经依法规划批准、尚在批准期限内的,对利用公交站亭设置公益广告的设施,予以保留,并按照相关程序完善审批手续。

  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将坚持依法拆违原则,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一律拆除。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原则,严肃纪律、严格标准,对列入拆除范围的违法广告设施,一视同仁,不允许找理由、搞变通。

  广告设施拆除后,各责任单位将坚持整治与美化相结合的原则,在20日内完成对拆除过程中造成的破损建(构)筑物外立面、楼顶等的修复,并结合墙体广告整治,同步规范门头店面招牌设置,清理沿街店铺张贴的图文广告和沿街乱贴乱画的广告。

  此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准备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阶段。整治工作结束后,亳州市将严格按照新修编的户外广告专业规划,再进行规范设置。同时,健全户外广告监管机制,构建权责明晰、流程严密的户外广告管理体系,规范户外广告资源管理,优化户外广告资源配置。

  据悉,整治后,亳州市中心城区不再审批设置高炮广告、过街广告、楼宇广告。除政府投资建设必要的公益广告,其它户外广告位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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