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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法院判决书被一元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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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风 发表于  2011-11-28 14: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安徽亳州市民李海波投诉称自己 2002 年 2 月份购买黄仁义的出租车用于营运,在办理过户期间遭遇相关部门暗箱操作,莫名其妙的将自己的出租车手续过户给一个叫王世新的人。李海波遂将原车主黄仁义及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然而,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却不予执行,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四年维权至今无果,无奈,李海波决定将该判决书以 1 元钱的低价出售,以示对法院的无声抗议 !

  众所周知,当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反应是打官司。然而,官司赢了却出现执行难,法院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有的当事人也因此沦为“老上访户”,甚至沦为难民,这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反常现象。本案当事人李海波无奈之下一元钱拍卖判决书,这种无言的尴尬让法律和司法失去了应有的权威和公信力,法律失去了其应有的神圣性和最高权威性。人们不禁要问,是谁把法院判决变成了“软柿子”?又是谁强 . 奸了法律的尊严?

  当今社会,我们的法官队伍中不乏害群之马,他们与有钱有权有势之人相互勾结,暗箱操作,钱权交易,职业道德实在不敢恭维,只要给钱,可以不顾事实,可以颠倒黑白,可以不顾一切,授意委托人弄虚作假,转移财产等等来对付弱势群体,就是这种卑劣的行径强奸了法律的尊严,把把法院判决变成了“软柿子”,肆意践踏和蹂躏。比如,本案当事人李海波所状告的出租车公司负责人李保坤,就是谯城区五马镇时任副镇长,分管交通,李副镇长扬言:爱去哪告去哪告,我不怕!在这种情况下,弱势群体只能是手执犹如一纸空文的判决书,赚个赢了官司,却无法兑现的结局。长此以往,在弱势群体心理上,形成一种害怕打官司的阴影。当公众普遍对主张正义的法律失去信心与信赖,这对我国法治建设是无言的抗争!

  法院应该是公平与正义的守护神,也就是说“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当法院的判决书沦为一纸空文的时候,法律就被践踏,合法权益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公正就变得虚无缥缈、遥不可及起来。

  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敬畏与尊重源于法律或司法所具有最高的权威和信任,而且这种权威与信任都集中在法院的一纸判决书上。如果盖有法院“国徽印章”的判决书沦为一纸空文,成为一张“白条”,那么,社会民众又该从何处寻觅他们对法律和司法的信任呢?

  最高人民法院一负责人说过:我们审判是确认权利,而执行是兑现权利,权利能否兑现,一纸判决能否兑现落实,关系法院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性。所以,千方百计地加大执行力度,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实执行是法院责无旁贷的职责。然而,在现实中有很多人手里拿着的判决书成一纸空文,他们又对法制充满希望而不停奔波。比如,本案李海波已准备赶赴安徽省纪委、政法委以及安徽省人大反映自己的遭遇。

  时下,民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摊上什么也不要摊上官司,一旦摊上官司就要被它拖的身心俱疲,甚至被拖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本案李海波为官司已经奔波了四年,为兑现一纸判决,试问:难道当今法治社会对于徇私枉法者就真的无能为力吗?但愿一元钱拍卖判决书事件能够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李海波注定不是无助的,因为在他的背后,依然站着社会的道义与良知。

  近日,记者到亳州市谯城区法院,找到了分管工作的程副院长。据他介绍,他是从市中级法院调到谯城区法院的,对该院收取了李海波执行费后,一直没有执行到位的事,他会向一把手王增军院长汇报的,及时与记者联系的,让人遗憾的是,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没有接到他的电话。(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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