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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亳州,新生儿改名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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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z 发表于 2016-6-16 09: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据中国亳州网报道 市民咨询:家有一女,出生证已办好,尚未办理入户,后家里老人认为名字不好听,非让改中间的一个字,想咨询改名需要什么手续?

  市公安局回复: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规范》第二十一条,〔出生登记项目〕 姓名登记,姓名用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 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姓氏可以从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但应在登记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文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登记栏中填写。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 出生入户申报的姓名,应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申报人要求使用与出生医学证明上不一致的姓名,由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并提交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按照申请的姓名予以登记婴儿姓名,同时可将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作为曾用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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