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亳州市政府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和资金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当遵循“相对集中连片、整村整镇推进”、 “分类整治”和“扶贫优先”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布局、统筹建设资金、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每年底前向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申报项目立项,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论证,通过的项目下达立项批复。项目从批准立项到验收确认,建设周期一般不得超过十五个月。对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违反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测绘、审计等活动,或者弄虚作假谋取不当利益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列入不良信用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的涉土项目。(来源: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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