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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鼓励学技能 政府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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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w 发表于 2020-1-11 10: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亳州晚报讯,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补贴!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真金白银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计划到2021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35万人以上。

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补贴


  我市鼓励企业为适应生产经营、技术进步需要,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政府按规定给予支持。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新录用人员可以申请岗位培训。对企业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开展的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1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对企业开展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企业职工个人自费参加社会化技师培训(包括高级工晋升技师、技师晋升高级技师的培训),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的标准直接补给个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可达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全面推行以企业职工为培养对象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三年培训不少于840人,按不低于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重点人群参加技能培训有补贴


  围绕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有效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我市对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资金直补参训培训机构,资金优先从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不足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补充。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含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住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交通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


  对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并开展新技工系统培养的技工院校,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培养经费补助;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按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资金从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


  对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我市将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并提供培训项目推荐、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周涛 记者 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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