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12840 人浏览分享

亳州: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的通告

[复制链接]
ibz 发表于 2021-12-27 13: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的通告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报备责任。请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人员出行倡议,原则上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的人员,尽量留在当地过节,非必要不返(回)亳;确需返(回)亳的(即行程码带*号),请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或居住酒店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亳后立即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近期已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返(回)亳人员,尚未报备的,应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或酒店报备。在亳期间,应主动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凡不报备导致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落实查验责任。旅游景点、商场超市、健身房、麻将馆、KTV、理发洗浴、农贸市场、影剧院、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工地、工厂车间、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测温、核验双码(安康码、行程码)、督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双码非绿码的,应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报告;发现行程码带*的,应同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相关单位、企业、商家等未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导致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三、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严的单位或场所,严格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规予以公开通报或行政处罚。凡因督查不力导致出现疫情传播风险的,将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各县区24小时值班电话:
  谯城区:5117828
  涡阳县:7257216
  蒙城县:7681769
  利辛县:8816126
  亳州高新区:
  5995056/5189889(夜)

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

关注

3

粉丝

2172

主题

QQ|关于我们|商务合作|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亳州家园网 ( 皖ICP备14014694号-1 )

GMT+8, 2024-11-22 05:33 , Processed in 0.165178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z X3.4

© 2010-2023 bozhoubb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