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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4家法庭获评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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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w 发表于 2023-8-8 20: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亳州法院4个人民法庭榜上有名。

喜报!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涡阳县人民法院花沟人民法庭
利辛县人民法院望疃人民法庭
蒙城县人民法院双涧人民法庭
谯城区人民法院古城人民法庭

  高度重视,紧随时代“新方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向各基层法院下发《关于做好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法院按照省高院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人民法庭工作,积极拓展参与基层治理深度,拓宽多元解纷广度,提升诉讼服务温度,努力形成独特经验,打造特色亮点品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更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创新方法,打造服务“新路子”。活动开展以来,亳州市各基层人民法庭不断探索工作新方法,开拓司法为民新途径,形成了许多“新路子”,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涡阳法院花沟人民法庭主动融入由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和信访部门构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特色的“花沟法庭案件繁简分流法”诉源治理新路径。蒙城法院双涧人民法庭依托“5+N”工作机制,以“综派单”形式委托当事人所在村民委员会开展调解,充分利用属地原则,了解案件及当事人情况,同时法院工作人员与党委政府人员共同指导承办人员,根据案件类型传授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充分利用基层力量将部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交流学习,保障群众“好日子”。各基层人民法庭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相互间不断开展业务学习交流,借鉴兄弟法院经验做法,共同探索人民法庭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此外,为方便各法庭互通有无、交流经验,亳州中院微信公众号集中宣传报道创建相关工作,总结创建工作经验,为基层法庭交流学习提供广阔平台。(来源:亳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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