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
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暨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
对2023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涌现的
优秀单位、优秀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市中院、蒙城法院获评优秀单位
全市法院5名干警获评优秀个人
2023年,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按照“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要求,积极投身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勇挑重担、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开拓创新,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许多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6个优秀单位、85名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名单:
市中级人民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个人名单:
李红波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
卞岩岩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
沙启峰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
张明阳 利辛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
刘秋菊 谯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通报》提出,希望受表扬的优秀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攻坚克难,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全力以赴破难点、疏堵点、解痛点,努力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全面实施“六一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亳州提供坚实支撑。
来源: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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