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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规定亳州市专项检查清热解表类中药材抽样不得少于6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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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利辛人 发表于 2010-3-2 08: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我是利辛人 于 2010-3-2 08:54 编辑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导读:近日,省药监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清热解表类中药材(饮片)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于4月10日前对清热解表类中药材(饮片)开展专项检查。为确保专项检查的覆盖面,省药监局还规定亳州市抽样不得少于60批次,其他市不得少于20批次。
专项检查清热解表类中药材

  近日,省药监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清热解表类中药材(饮片)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于4月10日前对清热解表类中药材(饮片)开展专项检查。

  近期,各地药材市场上金银花、板蓝根、大青叶、防风、柴胡等清热解表类中药材、中药饮片销售量大幅增加,为确保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品的质量,省药监局要求各地药监部门重点对中药材市场、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中销售的清热解表类中药材、中药饮片开展监督抽验,一旦发现违规、违法生产和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假劣药品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省药监局强调,各市还要加强对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药品的原料药材(饮片)质量,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生产,确保药品质量;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少投料、不投料、以次充好等违规生产行为,将依法从重查处。为确保专项检查的覆盖面,省药监局还规定亳州市抽样不得少于60批次,其他市不得少于20批次。(桂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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