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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第十幼儿园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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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w 发表于 2024-3-28 10: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亳州市第十幼儿园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园经济活动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控制业务风险,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手续和报账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财经纪律和各项厉行节约规定,控制单位办公成本,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建设,提高我园办事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范围

      亳州市第十幼儿园的财务收支管理,出差管理、培训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

二、管理模式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和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教育局和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分局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我园财务管理实行“园长”负责制,一切财务活动,由园长统一管理,分管领导负责,后勤具办,财务监督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

三、收入管理

      我园的各项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管理或往来资金的专用账户,由市非税局统一管理,所有支出全部由分局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监督审核,我单位通过财政管理一体化支付平台办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

      我园各项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所收费用应符合上级收费文件和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并及时提供收入凭证,及时上缴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或往来资金的专用账户。

四、支出管理

      (一)根据《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教育局和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分局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预算。各项资金必须按时序进度、定额标准和预算用途规范使用,任何个人都不得任意突破预算指标或改变资金用途。一切支出款项审批实行分级负责制和会审制,严管支付程序,所有支出必须提前申报用款计划。

      (二)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教师培训、水电、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不得用教职工福利费、 加班和奖金、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医疗统筹金等工资福利性支出。

      (三)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在办理有关支出业务时,必须以实际发生额列支,不得弄虚作假、虚列虚报;各种费用的支出应取得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严禁白条支出;每笔会计业务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相关职能部门或岗位人员的经办、验收、证明、审核、审批等环节。对虽经批准但违反财务规定的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四)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规定,对于达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按照每年度的新标准执行),不得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五)我园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细化支出范围和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五、出差管理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亳财政[2020]184号)文件精神,规范公务出差行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支差旅费。要严格控制人员出差,因公确需出差办事、参加学习和考察的人员要经园长批准、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批。严禁公款旅游。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须凭分管领导批准的《亳州市教育系统公务出差呈批单》,并附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签批的会议通知、文件等资料,按规定实施报账。

六、培训管理

      教师培训费要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本级以外培训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严禁无实质性内容的培训。

      财务要对培训经费严格审核,对未经批准或借培训之名进行旅游等开支的任何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七、预算管理

      (一)预算管理遵循“综合预算、依法保障、经费单列、绩效考评”的原则,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我园预算的编制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三)我园要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各项经费预算,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保证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的开支。一般应按下列顺序安排:

      1.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维持学校运转所必需的费用;

      2.开展教学业务和管理活动;

      3.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

      4.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组织学生体检;

      5.开展实践实习和文体活动。

八、资产管理

      规范固定资产购置登记程序,固定资产购置后,均由后勤部进行登记、验收、发放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工作,对盘盈、盘亏、报废等固定资产的处置要详细说明原因,根据《市直教育系统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计[2018]108号)规定,按程序办理处置手续。

九、内部控制管理

      (一)岗位分离。会计、审核、保管岗位实行分离,不得互兼,各自按岗位职责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

      (二)实行账、物分离。财产物资的增减以及支出、入库手续由保管人员负责办理,及时填制出、入库单,并登记保管账,每季末与财务人员核对相符,每年定期和不定期盘点两次,做到账账、账物相符。

      (三)会计管理财务专用章,严禁将印章交给他人保管,遇休假等特殊情况要办理交章手续。

      (四) 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必须由两人及两人以上人员办理,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五)民主理财小组定期汇报收支情况。

十、财务人员管理

      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进行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当月收支情况,定期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定期整理会计档案,年终做好归档工作。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一、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二、附则

      本文件由亳州市第十幼儿园负责解释,如果以上内容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报账手册

      一、所有采购需写呈批单,经园长签字同意后方交给后勤处方可购买,2000元(含)以上的采购,必须上会(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园务会议),开会通过后方可执行,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各类支出,由具办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科室负责人、财务审核人、分管财务领导、园长同意活动方案后,列入园内民主理财小组会议研究,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先实施后报告事项。其中,2万元以上(含2万元)5万元以下的活动需要事先提交申请材料,园长审批后,经民主理财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采取至少三家公司谈判议标的方式进行,方可实施,5万元以上的活动需经民主理财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及全体教职工大会同意后,报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分局同意后,采取竞价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后方可实施。

      采购事项由采购具办人一跟到底,取得所需报账资料后,经具办人、证明人、民主理财小组、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所有采购物品须有出入库记录,应写明规格、型号、数量,领取单要签字确认所领用物品与出库单必须一致。

      三、维修项目:1万-5万,要写出申请报告,项目办报备,核算中心落实资金来源,报分局挂网招标,5万以上要报分局上局党委会研究后方可实施;采购类(网上商场)项目5万以上要先写出申请报告报分局项目办和核算中心审批后自行采购,10万以上采购要经分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联项目禁止拆分实施。

      四、印刷、租赁等费用的支出同采购一样超过2000元的先上会,经商讨确认可行后再进行(先报价-签合同-验收-发票)。

      五、园内开展进行的活动,必须有方案,方案应给出活动流程及预算金额,上会同意后,经园长签字同意实施。

      六、差旅费:生活补助每人每天10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80元,省内住宿双人标间每天不超过350元,住宿费必须刷公务卡方可报销。凡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没有收取伙食费的出差人员不得报销伙食补助(往返途中除外)。

      七、培训费:原则上工作人员只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培训活动,补贴标准参考差旅费标准。

      八、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印刷费、宣传费等服务类支出:具办人提交服务方案和经费预算申请,经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主要领导审批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实施。

      九、所有需报销单据理,报销账务时需理财小组人员签字后方可报销,财小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

      十、严禁一张发票报账、白条报账、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报账。

      十一、一切支付单据必须从正规渠道取得,做到合规、合理、合法,其中,购置物品等较多的原始单据,须附有明细清单。原则上,日常办公用品由后勤根据年初预算进行采购,各班级和办公室领用;各班级和办公室根据业务需要添置的办公设备等物品,原则上均需年初列入预算,事前填写《亳州市教育系统物品购置呈批单》经相关人员、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后,交由后勤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超过5万元以上的物品,各班级和办公室需事前写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财务、分管财务领导、园长同意后,提交民主理财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由后勤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十二、所有开支均实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

      十三、报销流程:具办人→科室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主要领导

       来源:亳州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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