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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洞房”玩过火 利辛3男子涉嫌猥亵妇女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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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委大院 发表于 2010-9-20 11: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正义网安徽9月19日电(通讯员李检飞)民间有在新婚之夜闹洞房的习俗。众亲友往往会嬉闹新娘新郎。这本来无可厚非,但也应讲求恰当的方式方法。8月5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汪某和代某。

  2010年2月19日是李某和蔡某的大婚之日。这天晚上在新郎李某家待客。好友汪某、代某和孙某(案发时不满16周岁)前来喝喜酒。当天晚上三人吃饭时酒喝多了。因为之前听说新媳妇长的漂亮。饭后,孙某提议上二楼乱新娘。于是,三人醉醺醺地来到二楼新房里,进屋后就把门锁上开始乱新娘。三人轮流抱住蔡某亲她的嘴,抚摸她的上身和腹部,戳她的下身,这样持续了十多分钟。在此期间蔡某不停地在挣扎并哭着央求他们说:“俺三个哥哥,我怀孕了,你们不要乱来,我求你们了。”尽管蔡某苦苦哀求,三人却无动于衷,直至被人发现才停止动手。

  闹洞房本来是想给好友增加一些喜庆的气氛,但由于多喝了点酒,加上一时冲动,没有把握好度,才造成这种尴尬的局面。
鹏鹏 发表于 2010-9-20 12: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之妻不可欺。这3个人太无理。必须法律惩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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