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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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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小生 发表于 2014-10-20 17: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昨天上午12时许,在307省道大杨段,一辆满载煤灰的货车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告诉驾驶员,这辆车存在多种违法行为。

  “你这牌照脏成这样,别人还能看清吗?”指着被泥灰糊得严严实实的牌照,执勤交警介绍,不论什么原因,此种行为都涉嫌污损牌照。而且,该车也没有按照规定张贴反光标识。更严重的是,该车涉嫌严重超载。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污损号牌要记12分罚200元,超载超过30%不到100%,记6分罚500元,未张贴反光标识可以处20到200元的罚款。”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大杨中队民警许颖魁介绍,此车还有其他违法行为,但不在记分和罚款之列。

  当天中午,在古城中队辖区,执勤交警也发现有个别驾驶员存在违法行为,如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等。

  “刚才我们就查到一辆面包车,车主为了拉东西方便,把车内的座位都去掉了。”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古城中队中队长赵飞介绍,他们要求驾驶员尽快恢复车内原貌。

  除了严查违法行为,执勤交警还在来往的营运车辆内张贴“不坐超员车”“酒后不开车”等警示标语,对于微型面包车,执勤交警则统一在车身的侧面和尾部喷上核载人数。“除了提醒驾驶员注意,也便于我们进行检查,从而更好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赵飞说。

  根据市交警支队的安排,从10月14日至16日,交警部门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农村交通事故数和事故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数的“双下降”。

  根据行动方案,此次行动整治的重点车辆包括微型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重点执法路段为穿越乡镇较多的国道省道、农村乡村道路;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包括微型面包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

  据介绍,虽然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整体在逐步提高,但部分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依然较差,“希望通过此类的整治行动,让大家逐步提高安全出行的意识。”一位执勤民警表示,他们平时查得紧一些,驾驶员的麻痹思想就会少一些,道路交通安全就更有保障一些。(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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