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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倆犯罪嫌疑人被亳州市公安民警押解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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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小生 发表于 2014-10-24 08: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赵某某潜逃至国外,10月17日,两人从潜逃地菲律宾被亳州市公安民警押解回国。据悉,这是亳州市首次成功缉捕境外逃犯。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是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2012年1月26日,他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利辛县公安局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也是浙江省人,他于2012年11月6日,因涉嫌合同诈骗被亳州市公安局网上追逃,同年12月9日,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赵某某又被阜南县公安局网上追逃。不过,马某某和赵某某均于2011年10月潜逃至菲律宾。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利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逐人建立追逃档案,并针对每名逃犯的具体情况制订缉捕方案。追逃民警多次前往宁波市马某某家中,向其亲属宣传法律政策,规劝马某某归国投案。

  2014年9月底,马某某亲属向民警表示,马某某愿意投案自首。民警抓住这一有利契机,继续加大对马某某亲属宣传法律政策的力度,让他们规劝马某某的表兄弟赵某某也一同投案。在强大的法律政策攻势下,10月5日,马某某、赵某某明确表示愿意回国投案自首。

  由于二人护照已被吊销,利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将情况逐级反映到公安部。10月13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协调下,省、市、县三级经侦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前往菲律宾开展工作。10月17日16时许,逃往境外达三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赵某某从潜逃地菲律宾被顺利押解回国。 (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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