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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发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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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z 发表于 2015-2-28 09: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保障房咋分配有了细规矩

  5年内转让自有住房的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应当退回;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保障性住房的责任人员要依法给予处分……近日,《亳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发布,对包括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腾退以及各项保障措施进行了细化。

哪些人可申请保障房

  据了解,《细则》所称的保障性住房是指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统筹建设,统一分配和管理,限定面积标准、租赁价格等,面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细则》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对象应年满18周岁,住房、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其中,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1年以上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本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且无商业、办公、厂房等房产;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新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租金能力的证明;本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且无商业、办公、厂房等房产;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的。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并连续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租金能力的证明;本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且无商业、办公、厂房等房产;户籍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

5年内卖房的不得申请

  同时,《细则》规定,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在申请保障性住房前5年内转让自有住房或商业用房的(因同住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费用,且没有其他有效的筹集渠道,出售自有住房或商业用房所得资金全部或大部分用于医疗费用支出的除外);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而离婚的,离婚后仍在一起居住的,离婚不满3周年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住房保障的。

申请保障房需要哪些程序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申请人申领保障性住房要经过初审、审核和登记三道程序。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对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对申请人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同级民政部门。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示申请人名单及其住房和收入状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住房保障对象,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据了解,保障性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期满后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在租期届满前3个月内重新提出申请。承租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向县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解除合同,腾退保障性住房。

  承租人有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承租条件的;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在保障性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坏、破坏保障性住房拒不恢复原状,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以及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退回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违规提供保障房将被追责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发挥其应有作用,防止有人“浑水摸鱼”,《细则》从多个方面对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况的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

  对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保障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擅自变更保障方式、保障房面积标准以及公租房租赁价格标准或者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以及未按规定公示或者公开保障对象、住房保障信息等情况的,《细则》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依法给予处分。此外,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也将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弄虚作假者5年内禁申请

  对于申请人来说,如果出现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或者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由县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追回住房租赁补贴,录入保障性住房基础信息管理平台,5年内不受理其保障性住房申请。

  此外,若出现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经催缴仍不缴纳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配租的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出租、转租、出借、擅自调换的;损毁、破坏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住房保障部门除了要没收违法所得,责令缴纳租金以及限期恢复被损毁房屋原状,原承租人在5年内还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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