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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名师”考核 有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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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树 发表于  2012-4-13 17: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日前,亳州市出台《亳州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管理考核办法》,旨在加强对首批市级名师的动态管理。

  《考核办法》指出,每年暑期,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名师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教学科研补贴,所需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区)保障落实;经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称号和相应待遇。

  据统计,2011年亳州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联合命名表彰了“3116名师工程”首批537名市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亳州家园网

稿源:亳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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