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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香港] 香港暴力行为践踏法治应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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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z 发表于  2019-7-25 09: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7月20日下午,三十多万香港各界人士发起“守护香港”大型集会,表达反对暴力、维护法治,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的心声。

  从6月中旬以来,香港不断爆发游行示威,甚至发生部分激进示威者冲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的严重暴力事件。

  这些暴力事件不仅严重破坏了香港社会秩序及治安,严重损害了香港的法治核心价值,而且公然挑衅了“一国两制”的法治权威和原则底线,公然挑战中央的权威。

  暴力损害香港法治核心价值

  7月20日下午5点,港岛金钟添马公园人头攒动,各界各区的香港市民身穿浅色衣服,举着写有“反对暴力、维护法治”字样的标语牌,一起喊出香港加油的口号。

  联合召集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曼琪说,香港近日出现了“暴力代替法律”“政治凌驾法治”的情况。香港正处于危急关头,每个热爱香港的人都是本次活动的召集人,大家应当一起表达对警队的支持、对暴力的反对,共同守护香港。

  发起这样一次大规模的活动,是针对自6月以来在香港发生的一系列暴力事件。为了阻挠《逃犯条例》的修订,香港反对派不断发起游行示威,其间更有暴力行为公然挑战香港法治的底线,包围警察总部,滋扰入境处、税务机关,甚至冲击立法会。

  7月14日,暴力仍在持续,部分示威者在香港沙田非法集结,暴力袭击警察,导致多名警察受伤,更有一名警察的右手无名指被暴徒咬断。7月21日,部分激进示威者围堵中联办,破坏设施,污损国徽,喷涂侮辱国家、民族的字句。

  对于这一系列暴力事件,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吴永嘉、何君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和资深大律师清洪等135名法律界人士发表联署声明,严厉谴责示威者冲击立法会等暴力行为。声明称7月1日是香港议会176年历史上最黑暗的一日,暴力行为撼动“一国两制”的底线,超越法治社会的底线,绝对不能纵容,并全力支持警队严正执法,将暴徒绳之以法,维护香港社会安宁。

  香港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也发文指出,必须对破坏法治者零容忍。示威游行虽然是自由社会的元素之一,但暴力一旦乘虚而入,

  便丧失其合法性。香港现在的示威活动已被极端分子骑劫,早已不得民心,对破坏法治之人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这一系列暴力事件,不仅完全超出了和平示威的范畴,而且违反了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及香港治安,构成了多个严重罪行。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前副院长顾敏康对《法制日报》记者强调:“香港法律保护的是和平示威,反对暴力示威,反对任意占用道路,反对破坏他人财物。”香港游行示威要申请警方不反对通知书,在游行示威期间要服从警方的指挥,但是,“香港近日出现的暴力示威,尤其是占领和破坏立法会财产的行为是严重的破坏法治的行为,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多位法律专家受访时指出,对于暴力犯罪行为,必须严惩,才能维护香港的法治核心价值。香港执业律师丁煌说,这一系列暴力事件表明,游行示威已经从简单地反对修例演变成一个有组织、不惜一切诉诸暴力的反政府非法行为。

  “这是一个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大型违法活动。”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秘书长傅健慈直言,特区政府必须维护法纪,才能彰显公义。

  “暴力示威,会对他人人身、财产和社会秩序造成破坏,任何法治社会都不能容忍。”顾敏康认为,特区政府应广泛揭露这些暴行的危害性,坚决依法作出检控。

  香港最近发生的系列暴力事件,已严重超出文明社会、法治精神、自由表达意见的底线,是彻彻底底的违法犯罪行为。法治是香港的基石,也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之一。对于暴力行为,香港社会绝不能容忍。犯罪者必须受到严惩,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只有严惩暴力犯罪行为,才能维护法治、维护香港社会稳定。

  外部势力无权干涉中国内政

  据报道,对于香港修订《逃犯条例》引发的一系列风波,英美两国政府妄加评论。5月17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对香港政府拟修订《逃犯条例》表示关注,这“威胁”到“香港的法治”。7月2日,英国外交大臣亨特接受采访时妄言,《中英联合声明》仍旧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得不到履行将会有严重后果。欧洲议会18日通过关于香港形势的决议,要求特区政府撤回对《逃犯条例》的修订,放弃起诉并释放被拘捕的示威者。

  针对亨特的涉香港错误言论,外交部随即给予了驳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指出,随着香港回归祖国,《中英联合声明》中所规定的与英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国政府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实行管治,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一无主权,二无治权,三无监督权,根本不存在任何所谓的责任。“英方动不动就以守护者自居,这纯粹是自作多情、痴心妄想”。

  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强调,从法律角度讲,自香港回归后,英国对香港已无任何管治的权力和责任,对于香港特区“一国两制”的实践也不享有所谓的监督权。

  “《中英联合声明》的内容已由后来的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英国政客要批评,也只能根据基本法作出判断。”在顾敏康看来,这些政客是“故意闭着眼睛乱批评,属于双重标准和干涉内政,必须予以谴责”。

  香港1997年回归祖国,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政府、组织、个人均无权干预。外方应当切实尊重中国的主权,尊重基本事实,不能混淆是非,否则就是对国际法的践踏。外方应当意识到,中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决心坚定不移,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预的态度也坚定不移。

  暴力事件挑战“一国两制”底线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外交部、香港中联办、外交部驻港公署也纷纷表态,强烈谴责香港一些极端激进分子以反对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为幌子,以极为暴力的方式冲击立法会大楼,进行暴力游行示威。这种严重违法行为践踏了香港法治,破坏了香港社会秩序,损害了香港的根本利益,是对“一国两制”的公然挑衅。

  对于部分激进示威者围堵香港中联办并试图冲进办公大楼的行为,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表示强烈谴责,称这种行径公然挑战中央政府权威,触碰“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影响恶劣,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李晓兵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经过22年的探索,在内涵上不断丰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更是为香港特区“一国两制”实践开辟了新的道路和指明了新的方向。但是此次修例引起的系列暴力事件对“一国两制”的实践提出了挑战。

  顾敏康指出:“‘一国两制’经历了22年的风风雨雨,如今大家应该反思应如何在‘一国’之下更合理地贯彻‘两制’。”

  自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已成功实践22年,广大香港同胞在伟大祖国的强大支持下,克服了一次次困难和危机,实现了长足发展,这是有目共睹的。当下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国际关系深度调整,香港要继续保持国际贸易、金融、航运中心的地位,务必保持社会稳定,踏踏实实谋发展,维护“一国两制”。而“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根基在于香港要深刻认识到“一国”的重要意义,先有“一国”才有“两制”。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严重挑战中央权威的行为绝不能容忍。(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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