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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利辛3名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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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z 发表于 2020-4-11 09: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近日,亳州市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利辛县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一、利辛县孙庙乡和谐村党支部委员周朝阳大肆操办问题。2019年2月9日,周朝阳利用职权,在孙子剃辫子时,大肆操办,违规收取礼金63800元。2019年11月,周朝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利辛县胡集镇张庄村党支部委员陈长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陈长春利用职务之便,帮忙协调村民陈学祥占用耕地建房事宜,收受陈学祥现金8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12月,陈长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利辛县文物所所长刘勇违规购买烟酒用于接待问题。刘勇在担任利辛县文物所所长期间,违规购买烟酒用于接待。此外,刘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0月,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亳州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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