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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确履职、违规收受礼金 亳州4名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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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z 发表于 2021-6-1 16: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亳州市纪检监察网5月28日消息:亳州通报四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一、涡阳县店集镇镇东村村委会主任王奇在五保供养相关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王奇在包保镇东村后李自然村期间,工作不仔细、不细致,未能及时发现该村分散供养五保户李某某已于2017年2月去世的情况,动态取消其五保户待遇,致使由其兄违规领取五保户资金1.2万余元。2020年1月,王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二、蒙城县坛城镇大任村原村主任韩学勤在为贫困户办理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2月,建档立卡贫困户熊某某向时任村主任韩学勤申请办理危房改造,并于2016年12月,享受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万元,为表感谢送给韩学勤1000元,被韩学勤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0年4月,韩学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

  三、利辛县程家集镇谭集社区原党总支书记李志芳在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7年8月,李志芳将贫困户闫某某加固修缮的房屋以重建房屋上报,致使以重建标准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资金2.5万元。另外,李志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李志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四、谯城区沙土镇张庄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张西光为群众办理低保工作中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2月、4月,张西光在为村民张某氏办理低保过程中,先后两次收受张某氏之子张某臣500元、1000元现金。2020年7月,张西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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