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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烟花爆竹“打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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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w 发表于 2023-12-18 09: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记者日前从亳州市安委办了解到,亳州市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亳州市未发生烟花爆竹安全死亡事故,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再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但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能从根本上杜绝。

  亳州市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长期性,认真查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入研判本地区安全形势,继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形成“打非”的强大合力,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等行为,亳州市将追踪溯源,彻底查清供应链和销售渠道,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对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公开曝光,最大限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亳州市安委办要求,各级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属地政府要针对辖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和环保政策等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常态化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据悉,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许可,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按照属地政府禁、限放等要求,从严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和经营期限,严厉打击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和零售点违反“三严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依法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和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严禁旅客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源:亳州晚报,记者 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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