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
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2023〕5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
二、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个、选考项目2个。
1.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选考项目。由考生从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足球运球(5号球)、篮球运球(6号球)项目中任选2个项目参加考试,报名时学生应填报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考试分值
总分值60分,必考项目和每个选考项目分值设置均为20分,纳入普通高中录取总分。各单项测试时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四、考试时间
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时间,原则上在4月底前完成,各地具体时间自定。请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考试和补考工作。若遇到不利天气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并提前向市教育局报备。
五、评分标准
评分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选考一分钟跳绳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没有收录的项目,参照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综合制定《亳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成绩评定按评分标准执行。
六、免考与缓考
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对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免考体育的学生,按满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其他免考体育的学生,按总分的60%的分数计入学生升学考试总分。”据此,我市对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中的免考、缓考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1.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考生,其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的100%计入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全部项目或单一项目免考。其中,免考项目的成绩按该项目分值的60%计分;参加考试的项目,以测试取得的成绩计分。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考生,由当地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机构集中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期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其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的60%计入总分。
4.申请免考、缓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等原因而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材料。
5.各县区应组织安排2名以上专业人员组成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区研究制定。考生获准免考后,其免考申请表、免考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
6.申请免考、缓考的程序: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亳州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注明免考、缓考原因,报所在县区教育局审核。
7.学校应对免考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同时启动对责任人审查失误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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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药都时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