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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村民许先生爱鸟护鸟,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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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冰 发表于 2010-6-1 14: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源:亳州市森林公安分局

  随着对“共建生态生活、绿色城市”的宣传和倡导,市民参与绿色城市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热情明显提高。近日亳州市林业局不断接到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电话。

  

  5月13日上午,亳州市森林公安分局接到利辛县村民许先生的电话,反映在他家的菜地里救助一只受伤的小鸟,很像猫头鹰。市分局立即组织利辛县公安局西潘楼森林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经鉴定这只小鸟是猫头鹰,经检查,无任何受伤情况。由于这只猫头鹰为幼鸟,还不能飞行,森林派出所安排人员对猫头鹰的根据生活习性进行精心饲养,待猫头鹰能飞行时再进行放飞。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鸟纲,鸱科鸟类的通称、头部宽大似猫头。喙和爪呈钩形,十分锐利、两眼位于头部正前方,视野宽广,昼伏夜出,以鼠类为主食。为农林益鸟。

  5月11日下午,亳州市森林公安分局接到谯城区一初中生罗同学的电话,反映在上学路途中发现一只奇怪的的动物,嘴巴是红色的,体型像家禽鸭子,猜测是野生动物。谯城区林业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鉴定,该动物是当地居民饲养的一种叫“雁鹅”的家禽。

  “爱鸟护鸟”热线充分表现出我市市民保护生态环境、参与绿色城市建设的热情。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是必然趋势,林业部门会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同时也呼吁全市市民: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让绿色文明融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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