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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利辛县六旬老汉非法种植罂粟给儿子治病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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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垂钓 发表于 2010-6-21 14: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源: 正义网

  利辛县中疃镇人侯某,今年60多岁,大儿子患有精神病,喝药见效甚微。有一次发现儿子病发时给喝点罂粟熬制的水,有明显的好转。老汉于2008年因涉嫌非法买卖罂粟壳被公安局处以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追缴所得赃款八百七十元的行政处罚。

  为了给儿子治病,老汉在2010年春节前把原先留的种子撒在自家院子里,大概撒了一分地。但到2010年5月,经人举报被利辛县公安局民警查获并清除种植的罂粟。共计:2218株。

  近日,安徽省利辛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侯某。


  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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